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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人收取定金违约责任该如何处理
来源:法务网  时间:2023-08-04 10:03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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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

当事人收取定金违约责任该如何处理

当事人收取定金违约责任的处理是:如果签订的合同支付了定金,违约之后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,这个时候可能就会按照定金的双倍进行赔偿,支付定金之后违约是不能够要求返还定金的。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,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。
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六条【定金担保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。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。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;但是,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,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。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,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。


(资料图)

二、

违约金和定金区别是什么

1.根本目的不同。定金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根本目的,因此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。而违约金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,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。

2.交付的时间不同。定金只能在合同履行之前交付,而违约金只能在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交付。所以,定金具有预先给付和征约的作用,而违约金不具有这些作用。

3.发生的根据不同。定金是由当事人双方在定金合同中约定的,而违约金一般是当事人自己约定的。

4.确定的标准不同。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,,超过部分无效。违约金因具有预定赔偿金的性质,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定。

三、

定金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

找法网提示您,定金合同无效情形有如下:

1.主债合同无效的,其附属定金合同无效;

2.无民事行为能力签订的定金合同无效;

3.行为人恶意串通,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定金合同无效;

4.违反法律规定的定金合同无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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